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听证会公告

   2016-10-24 梅州日报38
核心提示:2016年第3号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梅州市发展
 2016年第3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定于近期在梅城召开调整梅州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0名,通过面向社会、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代表9名,我局将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

届时将邀请梅州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采访报道。

二、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梅州市常住居民;②对污水处理收费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③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④能依时出席听证会。

三、报名办法:有意愿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各界人士,可带有效证件前往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调控管理科报名(报名表可登录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地址: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三楼30C室,联系电话(传真):2243439。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四、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将于听证会举行15日前另行公告。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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