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从2016年10月24日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结束。整治范围主要集中在梅州城区(含梅县区新城),下列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内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车辆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超员;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上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冲红灯、闯禁令);酒驾、毒驾;货车违法入市;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行驶(加塞、随意变道)等。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处;对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