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女子因被公公多说了两句 将7月大女婴抛弃

   2016-10-03 平安五华131
核心提示:五华县一名年轻的母亲,因和家人发生矛盾,一气之下竟让将7个月大的女孩小梦(化名)遗弃在县城某酒店门口!目前,五华警方通过
 五华县一名年轻的母亲,因和家人发生矛盾,一气之下竟让将7个月大的女孩小梦(化名)遗弃在县城某酒店门口!目前,五华警方通过调查及多方协调,已经联系上了小梦的亲人,并将小梦交给其爷爷看护。

据悉,最先察觉小梦可能被遗弃的是五华县城某酒店老板刘女士。据其描述,9月26日下午,酒店门口来了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该妇女跟刘女士说去隔壁商店买点东西,5分钟后回来,希望刘女士能替她抱一下小孩。看到小梦很招人喜欢,刘女士没有多想便接过了小孩。可是,5分钟、10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该妇女还没有回来领孩子。刘女士这才觉得不对劲,遂抱着小梦来到派出所报案。

在派出所,民警从小梦的身上找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有一个147开头的手机号码。民警当即拨通了这个号码,对方自称姓温,经询问后得知对方是小梦的爷爷。得知小梦的情况后,温某当即骑摩托车从60多公里外的龙村镇赶到了五华县城。

据温某介绍,其儿子在东莞务工,平时由儿媳妇在家全职照顾孙女小梦。昨天因为家务事自己说了儿媳妇两句,谁想到她竟然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甚至将自己孩子遗弃了。在派出所,温某一直拨打儿媳妇的电话都无法接通。后民警通过微信联系上了小梦在东莞打工的父亲,并根据相关法律,最终将小梦交给爷爷温某带回家看护。

警方提醒:遗弃孩子不仅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更是一种犯罪行为。法律中有针对遗弃罪的相关解释和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将构成遗弃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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