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市国税、地税部门根据《合作规范3.0》,联合认定20家企业为大企业,对其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以进一步促进企业诚信纳税。今后,国税、地税部门将通过联合制定方案、联合组建团队、联合出具报告和统一工作口径、统一工作步调、统一工作标准等方式,指导认定的大企业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
据介绍,《合作规范3.0》在保留2.0版本全部44个合作事项的基础上,重点修改了13个合作事项,新增了7个合作事项,并对每个事项规定了落实标准,以缓解国税部门因服务对象变化和数量增长带来的服务压力,解决地税部门因缺少“以票控税”手段带来的管理瓶颈问题。
市国税局局长梁培文认为,曾经发挥“先手棋”作用的《合作规范2.0》升级完善为《合作规范3.0》,是征管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将推动国税、地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持续深化合作。
自《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施行以来,我市国税、地税部门密切合作,联合支持9家企业上市,帮助解决上市涉税难题、依法获得税收优惠;与市中企融资担保公司、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联合推出“客家税融通”业务,联合建设银行梅州分行推出“税易贷”业务,帮助59家中小企业获得2.78亿元的信用贷款。今年5月,梅县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启用,成为我市启动“营改增”工作后首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联合办税大厅。此后,各县(市、区)国地税部门纷纷开展联合办税工作,通过建设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厅互设窗口和互派人员等方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使“营改增”扩围得以顺利过渡。
市地税局局长魏少波表示,上述合作事项表明,我市国地税合作的机制体制正不断趋于完善。地税部门今后将根据《合作规范3.0》,加大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力度,合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营造更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