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进入3.0时代 我市施行新合作规范

   2016-09-22 梅州日报36
核心提示:我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日前在平远县的广东荻赛尔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标志着我市税务系统全面施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
我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日前在平远县的广东荻赛尔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标志着我市税务系统全面施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3.0》),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开始进入深水区。

据了解,我市国税、地税部门根据《合作规范3.0》,联合认定20家企业为大企业,对其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以进一步促进企业诚信纳税。今后,国税、地税部门将通过联合制定方案、联合组建团队、联合出具报告和统一工作口径、统一工作步调、统一工作标准等方式,指导认定的大企业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

据介绍,《合作规范3.0》在保留2.0版本全部44个合作事项的基础上,重点修改了13个合作事项,新增了7个合作事项,并对每个事项规定了落实标准,以缓解国税部门因服务对象变化和数量增长带来的服务压力,解决地税部门因缺少“以票控税”手段带来的管理瓶颈问题。

市国税局局长梁培文认为,曾经发挥“先手棋”作用的《合作规范2.0》升级完善为《合作规范3.0》,是征管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将推动国税、地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持续深化合作。

自《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施行以来,我市国税、地税部门密切合作,联合支持9家企业上市,帮助解决上市涉税难题、依法获得税收优惠;与市中企融资担保公司、梅县客家村镇银行联合推出“客家税融通”业务,联合建设银行梅州分行推出“税易贷”业务,帮助59家中小企业获得2.78亿元的信用贷款。今年5月,梅县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启用,成为我市启动“营改增”工作后首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联合办税大厅。此后,各县(市、区)国地税部门纷纷开展联合办税工作,通过建设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税厅互设窗口和互派人员等方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使“营改增”扩围得以顺利过渡。

市地税局局长魏少波表示,上述合作事项表明,我市国地税合作的机制体制正不断趋于完善。地税部门今后将根据《合作规范3.0》,加大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力度,合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营造更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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