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天然气附属设施建设费由企业定价

   2016-09-19 梅州日报86
核心提示:梅县区戴先生:我是2015年10月底买的房,当时天然气初装费被收取2800元,这收费合规定吗?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梅县区发改局调
 梅县区戴先生:我是2015年10月底买的房,当时天然气初装费被收取2800元,这收费合规定吗?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梅县区发改局调查核实,2016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纳容量气价(含附属设施建设费)的居民用户收取标准为:1、单炉具或单热水器(或月用气量10立方米以下)用户2600元/户;2、一厨一卫(或月用气量11-15立方米之间)用户2800元/户;3、一厨二卫(或月用气量16立方米以上)用户3000元/户。2016年1月1日起,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容量气价收取标准为1058元/户;附属设施建设费已放开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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