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再次吹响创模攻坚的号角,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力增创生态环境新优势。
自我加压启动创模
梅州是广东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担负着全市及潮汕平原2000多万人的饮用水安全重任,对粤东地区、甚至全省的生态环境安全都具有重要影响。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年来,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是我市最大的优势和资本,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为此,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自我加压,从2013年起提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擦亮梅州生态环境“金字招牌”、推动梅州人居环境质量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构想。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全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为了在2017年赢得这一殊荣,我市决心举全市之力,负重致远。
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9月,印发了《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创模各项前期工作。2014年12月,《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5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模攻坚动员大会,创模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今年9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模暨城乡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谭君铁强调,要从“营造宜居宜业大环境,锻造梅州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深刻认识环境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要性,把环境建设任务当作振兴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于是,在创模攻坚的号角声中,一场以创模为抓手的“绿色冲锋”,在梅州1.58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全面展开。
全力实施五大工程
大埔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建起了隔离防护栏和防护网,有效防止垃圾倾倒,解决了数十万大埔居民饮水的后顾之忧;平远县投入1000多万元,在八尺镇9个行政村建起9座稳定塘或人工湿地,保障居民饮用水源……这是我市创模过程中,强化水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
创模,就是让空气更清新、水源更干净、吃得更放心、环境更整洁、栖居更宁静。为此,我市创模工作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节能减排五大重点工程展开,2015、2016年共实施153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全面落实创模责任,市委市政府与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
分工协作,使创模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大合唱”。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警察执法,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政策,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管理,今明两年全市将淘汰黄标车15162辆。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方面,水务部门全力推进梅江区黄塘河(扎田水)、白宫河,梅县区新彰河、葵岭水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并实施了梅江区周溪河、梅县区隆文河(隆文镇段)等中小河流整治。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全市40多个镇村开展了农村连片整治工程,平远县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有效解决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市政府还建立起重点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制度,2015年6月起每季度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挂牌督办十大环境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限时办结,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经过努力,梅州创模取得新成效。经自评,创模26项考核指标中,目前有22项达标或基本达标。
四项指标仍未达标
成效初显的同时,创模差距仍在。创模考核指标中,我市尚有4项指标不达标,分别为市辖区内水质未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未稳定达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