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一男子抡锤砸拖拉机被判拘役5个月

   2016-09-14 梅州日报95
核心提示:男子林某荣因对村干部的口头批评心怀不满,于是抡锤子砸毁了由村干部保管的拖拉机。日前,林某荣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蕉岭法院一审
男子林某荣因对村干部的口头批评心怀不满,于是抡锤子砸毁了由村干部保管的拖拉机。日前,林某荣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蕉岭法院一审判决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2015年8月的一天下午,林某荣因剪断未经其同意架设在其住家门前的电缆线,而遭到村干部林某平的口头批评,心怀不满,遂于当晚23时许持圆头铁锤到祖堂门坪,砸毁停放在该处由林某平管理、某农副产品合作社所有的拖拉机,造成该拖拉机前机罩总成,整车线束、仪表总成等部位严重损坏。经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鉴定,被毁坏的拖拉机损失价值为人民币551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荣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具体案情,遂作出上述判决。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