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实习生邓娜)昨日,兴宁市的肖女士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上个月,因胎 儿发育不良她做了引产手术,之前胎儿也做了地贫基因检测,但她去兴宁市社保局报销时被告知地贫基因检测项目无法报销。“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报销?”肖女士希 望记者帮忙向社保部门了解情况。
肖女士称,她今年怀上了二胎,但在怀孕4个月左右到梅州市人民医院做产检时,却发现胎儿发育异常,无奈之下她做了引产手术,当时花了3000多 元的医疗费。在引产前,她还花了500多元做了地贫基因检测,她的检测结果是阴性。“医生当时告诉我,地贫基因检测费用是可以报销的。”肖女士说,引产后 她拿着相关单据和材料到兴宁市社保局报销,却被告知地贫基因检测不符合条件无法报销,这让肖女士感到非常疑惑。
为此,记者向兴宁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是在定点医院进行产检或引产手术的,符合生育政策及材料齐全的参保职 工,都可以携带农业银行存折、住院证明、计划生育人流证明、B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社保部门申办相关报销。根据相关规定,流产术或引产术妊娠12周 (含12周)以上按800元、12周以下按400元的标准支付。地贫基因检测费用报销方面,该局严格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肖女士地贫基因检测呈阴性,确实 不符合报销条件。对此,记者从梅州市社保局医保科了解到,孕妇地中海贫血初筛阳性的夫妻双方进行地贫基因检测可获补助,但仅限于孕妇初筛阳性的夫妻双方地 贫基因检测可以补助,如果孕妇初筛正常、丈夫初筛阳性的,夫妻双方地贫基因检测则需自费。由于肖女士初筛的结果是阴性,因此不符合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