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姚小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姚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巨额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姚 小平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姚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姚小平简历:
姚小平,男,1957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73年参加工作。
1988年5月至1994年9月历任梅州市公路局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
1994年9月至1997年3月任梅州市公路局副局长兼梅州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1997年3月至2004年9月任梅州市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任梅州市市委副秘书长,
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任广东省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2008年8月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1年任广东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4年2月任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7月,广东省政府决定,免去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6年1月16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姚小平(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