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广东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积极探索将大病保险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延伸,缩小城乡之间、制度之间大病保险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建立完善分段支付机制,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
据了解,日前发布的《广东省完善城乡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参保人,扩大到全体职 工。到2017年,广东将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设置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 支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