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复检验收

   2016-07-09 梅州日报38
核心提示:本报讯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暨对广东省义务教育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日前在广州召开。教育部专家组认为,梅县区达到了国家规

本报讯 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暨对广东省义务教育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日前在广州召开。教育部专家组认为,梅县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复检验收。

在梅督查工作期间,专家组采用查阅资料、入校检查、召开区领导陈述答辩会和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对该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全面检查。

近年来,梅县区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项目优先解决,坚持教育发展优先规划,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2013年至 2015年,新增义务教育经费依次为1273万元、1174万元和5505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分别为813万元、1147万元和5505万 元,分别占新增义务教育经费的63.87 %、97.7%和100 %。在实现区域教育强镇全覆盖,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后,继续巩固“创强”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学校建设上坚持高位均衡高投入;在教 育教学上坚持优质精品高规格;在学校管理上坚持人本和谐高起点;全力打造梅县特色教育品牌。(国义 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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