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7岁的陈某在凌晨时分挑安装了卷闸门的商店行窃,在4天时间里“光顾”19家店铺,采取徒手强行掰开卷闸门的方式入室作案。日前,这名“大力士盗贼”被五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陈某曾因盗窃被判入狱10个月。出狱后,陈某仍不思悔改,两个月后就重操旧业。去年11月上旬的一天凌晨,陈某骑着摩托车到五华县县城沿街寻找 作案点,来到一家安装卷闸门的服装店门前时,见四周无人,便徒手将卷闸门强行掰开,卷闸门被拉升至约半米高时,陈某便匍匐爬进店内,在店里的收银台盗得现 金4000元,离开时还不忘“顺”走几套衣服。
尝到甜头后,陈某疯狂作案20余起,其中最频繁时在4天内就作案19起。据了解,陈某作案时均是选择凌晨沿街店铺打烊无人值守且周边人员熟睡 时,见到安装了卷闸门的店面就下手,被偷的店铺包括水果店、服装店、奶茶店、建材店等,所盗多为现金或手提电脑等易携带的物品。经统计,陈某作案盗得现金 及财物共计54564元,除了购买一辆摩托车外,多用于充值Q币。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依法应从轻处罚。因其刚从监狱刑满释放出来不久,又再多次作案,影响恶劣,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江育娇 刘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