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家住新建路5巷附近的凌先生发现邻居家大门敞开,查看后发现屋内有被翻动迹象,疑似被盗,随后报警。县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发现屋内失窃一台液晶电视机,而凌先生家中则失窃一只手表。现场还找到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两样可疑物品,经查证手机和钱包均为作案人员谢某亮所有。18日,警方在县城一网吧内将其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谢某亮向警方如实供述了其作案事实。5月15日晚,谢某亮来到新建路5巷附近游逛,发现一居民房家中无人,遂潜入房内盗得一台液晶电视机。次日晚,谢某亮将电视机“处理”后,又返回该房屋卧室内夜宿一晚,17日中午离开时将自己的钱包和手机落在房中,当晚回去取物时听到屋内好像有声音,不敢进入,改道潜入该房屋隔壁居民房内盗取一块手表和若干现金后逃离现场。
目前,嫌疑人谢某亮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接赃人员赖某已被抓获,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