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量细致工作,梅塘湾一带的6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从事餐饮服务。至4月1日止,这6家餐饮经营单位均已先后关闭,停止餐饮经营服务,在入口处悬挂“本场所停止餐饮服务”牌(如图)。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昨日上午,梅江区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三角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梅江河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梅江区梅塘湾一带6家餐饮单位的依法关闭情况、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梅江河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是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十大重点环境问题之一,由市政府挂牌督办。据介绍,该环境问题所在地点在三 龙水电站下游至梅州大桥(右岸),这段区域属梅江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域范围。梅塘湾有6家餐饮单位处于该水源保护区内。它们分别是:一起来美食庄、梅塘休闲 滩、临江春(即古树农庄)、纯菊园、绿芳园、梅塘湾等6家餐饮单位。
据了解,这6家餐饮单位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营,设置排污口排水影响梅江水质。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此6家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当地村 民为主,关闭难度较大。然而,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梅州城区居民用水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环保局、三角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分期、分批、多次到现 场与经营业主宣传法律、法规、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等;多次到现场做好解释、督促检查工作。经过大量细致工作,梅塘湾一带的6家餐饮服务经 营单位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从事餐饮服务。至4月1日止,这6家餐饮经营单位均已先后关闭,停止餐饮经营服务,在入口处悬挂“本场所停止餐饮服务”牌 (如图)。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3月底前对梅江河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废水的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目前,已率先完成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任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执行环境执法的后督查制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一旦发现有新建、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