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售货机褒贬不一 在公共场所设置要审批

   2016-05-10 梅州日报25
核心提示:市民光顾智能售货机。●本报记者李玉娇日前,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近段时间,他们客都新村B区安装了一些智能售

市民光顾智能售货机。

市民光顾智能售货机。

●本报记者 李玉娇

日前,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近段时间,他们客都新村B区安装了一些智能售货机,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些影响。市民张女士认为,在没有征求过小区全体业主意见之前,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将智能售货机安装在小区内。

智能售货机进入小区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智能售货机设在小区内,吸引小孩用零钱消费,非常不好。”市民张女士认为,安装智能售货机占用的是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所使用的电源来自小区公共电源,物业无权单方做出决定。智能售货机卖的饮料都是冷冻的,小孩吃多了不好。

记者到客都新村B区,发现确实在小区内安装有友×品牌的智能售货机。随后,记者致电客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物业与商家是签 订了协议,但并没有什么盈利,且这是他们公司经营的事情。智能售货机的摆放并没有妨碍到业主的公共车位及一些公共利益,“难道放一张给大家用的桌子也要公 示征求意见?”

市民对智能售货机褒贬不一

记者走访梅城发现,除了客都新村,剑英体育馆附近的龙盘洗车店旁、梅县妇幼保健院等处也放置了智能售货机。对梅州城区近期出现的智能售货机,有 些市民持支持态度:“珠三角地区早就有了。城市化进程的产物,没什么稀奇的,很方便啊。”客都新村一位业主称,走到超市要很远,楼下装一个智能售货机方便 很多。也有持担忧和反对意见的市民:“家里小孩总喜欢拿零钱去买,对身体不好,而且常把手伸进取货区玩,很不安全。”

没有业主委员会只能向物业反映

针对张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中强。刘律师表示,对智能售货机进入小区的问题,首先看小区是否有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员会是否同意安装。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决定,因为当初选择了物业对小区进行管理。如果确实存在意见,只能向物业或有关物业备案的机构提出反 映。第二,看智能售货机在小区内的安装造成的妨碍和损害有多大,如影响通风、采光、防火、有潜在危险等。如果损害不大、便利大是另一回事。第三,看多数人 反对还是少数人反对。记者拨打了客都新村B区管理员的电话。该管理员称,他们没有业主委员会。

提醒:智能售货机不能占用社会公共场所

智能售货机作为新鲜事物,不少商家或市民萌生加盟的想法。对此,市城综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公共场所不属于他们管理。然而,根据《广东 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需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的,应当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照规定报 有关部门审批。另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 施。因此,智能售货机不可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公共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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