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实习生刘娜) 梅城时代广场增设电梯一事(详见本报18日报道)引发关注,不少市民对增设电梯的相关条文仍存误解。对此,市城乡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此外,相关 部门指出,时代广场小区A栋增设的电梯系“未批先建”,相关业主需与持反对意见的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再送审。
时代广场小区A栋的业主认为,根据《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试行)》(下简称《规定》),只要该栋2/3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 以增设电梯,无需经其他栋业主的同意。市城乡规划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指出,这是市民对《规定》存在误读。根据《规定》第五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 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增设 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同意。此外,《规定》的第六条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充分协商,影响相邻业主通 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应与受影响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第一个2/3是申报的条件,申报后需要公示并审批,而增设电梯所用的空地归小区所 有业主共有,其他业主在公示期间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所以必须符合第二个2/3才行。”工作人员说。
《规定》中规范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程序,大致可分为4个步骤:一是业主协商同意增设电梯,满足“两个2/3”的要求,按要求进行公示;二是办 理规划、建设施工等手续;三是动工建设,安装电梯;四是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据了解,时代广场小区A栋的电梯建设并未按照此程序走。该项目在去年7月份开 始建设,相关部门在8月到场调查时发现其还缺少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强调,申报和审批都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在开工建设之前,申请人务必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在未取得齐全手续情况下开工,属于“未批先建”。工作人员还指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时代广场小区A栋相关业主需与持反对意见的业主达成一致意 见后再送审,通过审批后才能继续修建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