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布第三批权责清单 涉及12个部门3457项事项

   2016-01-14 梅州日报73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曹优生)日前,我市下发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三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

本报讯 (记者曹优生)日前,我市下发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三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市政府部门第三批3457项权责清单已完成编制,并向全社会公布。

根据上级要求,我市积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出台了《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 州市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11月、12月,我市先后公布了第一批 和第二批《梅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前,第三批已完成编制,包括各类权责事项3457项,其中,市教育局36项,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 局)34项,市公安局769项,市环境保护局255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87项,市水务局255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235项,市卫 生和计划生育局356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园区分局)541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77项,市体育局26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186项。

《决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图,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化改 革的要求,不断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工作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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