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几年,在梅城租店,无论空店还是已装修店面,几乎都要转让费,数额从上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多由店铺业主收取。这种转让费高、租期又 有限定的现象在2012年曾受到市政协委员关注,本报也多次报道。然而,近日记者发现梅城梅江一路等地段出现不少店铺招租且贴出免转让费的信息。是什么促 使了转让费收取现象的转变?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过往高额转让费让商家“吃不消”
据了解,店铺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 其它相关成本。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店铺业主,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由业主、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共同签订。然而,前几年,梅城店铺的转让费有一条不成 文的“潜规则”:转让费多数不是由上一任承租者获得,而是由店铺业主所收取。为了获得高额转让费,不少店主对租期多有限定,一般不超过3年。 2011年,梅江一、二路是当时梅城商业最繁华的地段之一。张女士当年想在梅江二路一间不足 20平方米的店面开皮包店。但业主开出“租期3年,月租9000元,转让费10万元”的条件让张女士打了退堂鼓:三年月租就得32.4万元,加上新店面装 修的资金5万和转让费10万,共47.4 万元。“3年能否赚够47.4 万元,我没有信心,所以没有租。”张女士说。
现状 部分地段不少店铺开始免收转让费
近日,记者走访梅江一、二路、法政路等地发现,有十多间店铺招租,有些在店门口贴出“吉店招租、免转让费”等信息(如右图)。记者走访发现,梅 江一路招租的店面多于梅江二路。记者联系了多个招租的业主发现,梅江一路多数店面已不再收取转让费,且租金多在4000元至6000元间,业主多表示愿意 签订5年合约。而梅江二路一些招租的店面仍要收取转让费,租金较梅江一路、法政路等地段高出很多。
梅江一路一家经营服装店的老板娘告诉记者,她是去年签订合约的,当时商家还收取了4至5万元的转让费,但自卜蜂莲花、客都汇等城市综合体开业以 后,梅江一、二路、法政路等街道的人流量已不如从前,商户的生意受到一定的冲击。“梅江一路不少租约到期的商户已经搬走不再续约,便出现了不少招租的店 铺。我与店主虽已签约,但生意不好做,最近也要求店主降了近千元租金。”该老板娘说。(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