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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省内户口迁入我市可一站式办理

   日期:2015-11-12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38    
核心提示:梅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昨日通报,11月1日起省内户口迁入我市可一站式办理,无需再回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证明。这是公安机关推

梅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昨日通报,11月1日起省内户口迁入我市可一站式办理,无需再回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证明。这是公安机关推出的又一便民新举措。

据介绍,省内户口迁入我市时,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手续。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审批(核)。公安机关受理迁移申请 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向迁出地公安机关发送迁出核准信息,迁入地公安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迁出核准。此后,公安机关会 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群众办理落实手续。公安机关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目前,一站式办理的范围包括省内直系亲属投靠(含子女投靠父母、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省内招工调干(含省内国家工作人员录用、企事业 干部职工调动以及企业员工招聘);省内居民购房投资入户、积分入户和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入户。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随军家属入户等暂时仍按原有 政策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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