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兴宁新闻  兴宁  碧桂园  水口  招聘  车祸  刁坊  兴宁一中  贷款  坭陂 

梅州男子强奸幼女致其怀孕获刑十年

   日期:2015-11-06     浏览:538    
核心提示: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江育娇、吴凤茹报道:梅州市五华县一男子多次采用胁迫的方式强行与12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致幼女怀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江育娇、吴凤茹报道:梅州市五华县一男子多次采用胁迫的方式强行与12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致幼女怀孕,事情败露后,男子还妄想用钱摆平自己的恶性,终被绳之以法。记者昨日从五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十年。

钟某今年47岁,与幼女婷婷的母亲相熟,婷婷平日也尊称钟某为伯伯。去年8月的一天,钟某在路上遇到婷婷在外玩耍,便叫住婷婷声称带婷婷去买新衣 服,婷婷不同意,钟某又以买很多零食为诱饵,终骗得婷婷与其一起骑乘摩托车到了一间地处偏僻无人居住的房屋内,强行与婷婷发生性关系,更威胁婷婷不能告诉 他人,否则便杀了婷婷。

之后,钟某多次趁婷婷家中无人之机胁迫侵犯婷婷,每次钟某都会言语威胁并给婷婷一些零花钱。

今年1月,婷婷肚子疼痛,后被查出怀有5个月的身孕,追问之下婷婷母亲才得知钟某的恶行。考虑到婷婷将来的声誉,婷婷的母亲带女儿做了引产手术,与钟某协商以13万元私了,但最终婷婷的父母在亲友的劝说下报了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长时间且多次以胁迫手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钟某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强奸,依法从严惩处,鉴于其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李婷婷)

 
打赏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