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基在自己家里多次向他人售卖冰毒,还让他人在家中现买现吸,而其中几名买家还是未成年人。近日,梅州中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黄×基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2000元。
2014年3月至12月期间,黄×基多次贩卖冰毒(甲基苯丙胺)给钟某、黄某、蔡某、曾某等人吸食,并多次容留曾某、钟某等人在其位于兴宁市的 家里吸食冰毒。交易时,黄×基以每克10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粉友”,并要求现场付款。买到货以后,这些“粉友”便在黄×基家里使用黄×基提 供的工具吸食。2014年12月2日,黄×基在家中被抓,民警还在其家中查获疑似毒品晶体7小包共计4.2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黄×基因吸毒 成瘾,被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另据查证证实,蔡某、黄某还是年仅15岁、17岁的未成年人。
今年7月22日,兴宁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对黄×基作出判决,黄×基不服,向梅州中院提出上诉。梅州中院审理后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黄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