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谢伟霞 曾德发)10月26日上午11时许,五华县公安局安流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事主报警,称其在派出所办证窗口办证过程中手机不见了。为此,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了当天上午办证厅的监控录像。
经查阅,民警发现当天同样来办证的一名中年男子在排队等候时,趁无人注意利用手中的资料纸盖在办证窗口台面上放着的一部红色手机上,然后将手机 装进了他的裤袋。随后该名男子走出办证厅,将偷来的手机放入一辆摩托车的后尾箱,紧接着若无其事地返回办证厅继续排队办证,待办完证后便骑着摩托车离开了 派出所。
后经民警侦查核实,确认该名男子为刘某平(58岁,五华县安流镇人)。民警随即依法将刘某平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平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平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