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友借驾驶证租车抵押借钱

   2015-10-29 梅州日报36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李广锋)一男子生意失败,以驾驶证被扣为由与朋友借来驾驶证到租车公司租车后,又将租来的车抵押给另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李广锋)一男子生意失败,以驾驶证被扣为由与朋友借来驾驶证到租车公司租车后,又将租来的车抵押给另一朋友借钱,之后便玩起了 “失踪”。近日,梅县区警方成功侦破一起今年9月发生在梅县区新县城某车行的诈骗案。

9月14日,在梅县区新县城经营汽车租赁的事主邓某到程江派出所报警称,9月5日一男子以陈某的驾驶证到其公司租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现逾期未 归还,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警,经过调查走访和车辆的GPS定位系统,民警在蕉岭县陈某安手中追回逾期未归还的轿车。经进一步调查了解,陈某安手里的 轿车是通过陈某从陈某的朋友罗某处以3万元抵押来的。而此时罗某玩起躲猫猫,无法联系,于是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10月3日,梅县区警方在揭阳警方 的配合下,在揭阳普宁将罗某(男,26岁,蕉岭县人)抓获。

原来,由于生意失败导致债台高筑,为了还债,罗某决定铤而走险,9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罗某以自己驾驶证被扣为由,从朋友陈某手中借得其驾驶 证,并拿陈某的驾驶证来到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了一辆黑色丰田凯美瑞小车。9月7日晚,罗某开着租来的小车又找到借他驾驶证的朋友陈 某,骗陈某称该小车是其所有,想将车抵押给陈某借款3万元,但因当时陈某并无钱,遂陈某找到陈某安,向陈某安拿到3万元后将钱交给罗某,该小车实际抵押给 陈某安。

目前,因涉嫌诈骗罪,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之中。此案中,陈某因对朋友罗某借其驾驶证毫无戒心,让罗某有了可乘之 机。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将身份证、驾驶证等个人证件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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