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徐略军)日前,省法院对在实施“岭南工程”法院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梅州中院政治处副主任陈恒山荣记个人三等功,丰顺法院和兴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罗苑丛受到通报表扬。
此次全省有21个集体受表彰,丰顺法院成为我市唯一获表彰的集体。2012年以来,丰顺法院紧紧围绕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和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的目 标,把客潮相融与法院调解所倡导的“和文化”理念引入到文化建设中,建成了文化建设基地,明显提升了文化建设整体水平;创建了丰顺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 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制度建设和“学习型法院”建设均得到了全面加强,整体工作走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