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男子沈燕良19岁时因诈骗被劳动教养,这之后,他似乎与监狱“结了缘”,每次刑满后,他都不忘“老本行”,之后继续坐牢。2014年,31岁的他在监狱里还忙着“抓收入”。近日,揭阳市揭东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正在服刑的沈燕良有期徒刑10个月。
据 了解,沈燕良生于1983年1月,广东省梅县人,小学文化。2002年11月,19岁的沈燕良因诈骗被劳动教养1年;2004年11月,他又因犯诈骗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08年7月,他再次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0年6月,屡教不改的他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2 年12月6日,他再次因招摇撞骗罪被梅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本刑期到2017年7月就结束,可沈燕良在哪都“技痒”,这次在监狱,他又骗人了。
法 院查明,沈燕良与被害人陈某同在广东某监狱服刑,沈燕良自2014年5月底,对陈某称他能找关系照顾减刑,陈某于是把其父亲的电话告诉了沈燕良,沈燕良把 号码给了车间技术员付某,并叫付某联系对方来接见并带1万元来找关系。陈某的父母于同年6月来了一趟监狱,并将1万元交到付某手中。可监狱管教不买沈燕良 的账,还狠狠批了他一顿。5000元返还给了陈某,剩下5000元则到了沈燕良和付某手里。之后沈燕良又提出要8000元再找关系,虽然陈某拒绝了,沈燕 良却又绕开他,让付某直接联系陈某的父亲,但因对方没钱,未能得逞。
2015年1月,监狱警察报案。近日,揭阳揭东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沈燕良有期徒刑10个月。这意味着,他出狱的日子,要延后到2018年3月。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