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馼(右三)一行在黄强陪同下到梅江区江南红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考察。(高讯 摄)
本报讯 (记者曾秋玲 见习记者曾舒婷 通讯员钟尚平)17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 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来梅开展执法检查。市领导黄强、谭君铁、林碧红、胡钛、黄伟闻、彭耀新、钟勇生等陪同调研或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黄伟闻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据了解,至去年底,我市老年人口70.99万人, 占总人口的13.45%,其中80岁以上老人13.31万人,百岁老人458人,实现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全覆盖;至目前已发放60岁以上老人免 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卡9.53万张;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64间,养老床位1721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24.25张;全市23万多企业退休 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实现12连调、提高至人均1400多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实现4连调、提高至100元/月,全市有54万多60岁以上城乡居民享受 待遇;全市现有大型老人活动中心11间,“星光老人之家”128间,还有不少利用闲置校舍、村委会办公楼、旧民居等改造成的农村基层老人活动场所;全市每 年有超过40万的老人参加歌舞、球类、棋类、书画等活动。
马馼在听取汇报后认为,梅州各级政府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发挥独特优势,很好地调动资源,注重民生投入,注重老年人权益保障,“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有了基本的保障。她对梅州先办好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成熟之后再“以点带面”推进从而惠及更多老人的做法,以及“社工+义工”机制表示肯定。 她指出,各级政府要利用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机遇,把老龄事业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通过规划的制定来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要处理好公立养老机 构与民办养老机构的关系,做好营利性的、非营利性的界定,给予民办养老机构更大的发展空间;要注重细节问题,在争取政策、资金扶持的同时,要将老龄事业发 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她希望梅州能更好地发挥地方优势,更好地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创造更多的成功经验,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积极应对老龄化问 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辉,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及全国人大代表陈舒、林新华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林浩坤陪同检查,市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在梅期间,执法检查组还考察了梅江区江南红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西郊养老服务中心和慈爱颐养院,走访慰问了贫困老人谢钦章、熊解玉,参观了叶剑英纪念园和中国客家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