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宗强 刘龙胜)昨日下午,市委书记黄强主持召开市委常 委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整治为官不为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原则实 施容错减责的暂行办法》和《梅州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简称“一个意见、两个办法”)。
谭君铁、李金元、林碧红、叶胜坤、胡钛、黄伟闻、丁文、彭耀新、周章新、谈志向等市领导,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焕发“为官有为”新气 象,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我市制定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三个区分”原则,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 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会议认为,当前,梅州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推改革、凝心聚力促发展。我市制定“一个意 见、两个办法”,完全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要求,完全符合梅州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对于鼓励党 员干部改革创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解决“为官不为”问题、锻造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省委“三个区分”原则,严格按照我市“一个意见、两个办法”要求,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警示违纪者、惩治贪腐者,把党 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热情充分激发出来,把敢试、敢闯、敢负责的党员干部推上前台,齐心协力加快梅州振兴发展。要坚决执行容错减责暂行办法,明确减 责原则、减责情形和减责程序,不让实干者受屈、老实人吃亏、创新者灰心。要切实强化“为官不为”问责,坚决整治有责不担、懒政怠政等行为,着力营造敢担 当、抓落实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会议还传达了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