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库临街的部分墙体被开发商拆除。
●本报记者 张爱飞
实 习 生 丘 涵
近日,家住梅江区江南梅园新村E组团的刘女士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其所住小区开发商欲将小区14栋、15栋楼下的首层停车库改建成商铺,此举不仅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同时也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不便。事情是否如刘女士所说呢?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开发商欲改造停车库
日前,记者来到刘女士所在梅园新村E组团14栋楼下的首层停车库。记者看到,小区内偌大的停车库部分位置砌起了一堵围墙,在小区外围可以看到停 车库临街的部分墙体被拆除了,致使12个门面临街呈现。刘女士告诉记者,去年5月份的时候开发商先是在停车库内砌了一堵墙,但由于业主的干涉阻止,对此开 发商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承诺,承诺书中写道:不改变首层停车库的使用用途,仍是作车库。然而在今年7月份开发商又将停车库临街的墙体拆除,欲将临街的门面改 成商铺用房。同时,刘女士也告诉记者,原本车库内还有一条属于业主共有,往来14、15栋之间的公共通道。“将车库砌墙改建后,原本可以从车库经过,现在 不得不绕路通行。”刘女士说道。另外,业主表示开发商私自改造车库,不顾业主意见占用公共通道是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车库权属问题引争议
关于小区开发商是否要将车库改建成商铺一事,记者联系了梅园新村E组团的开发商梅州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一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 事情并非业主所说。“不会改变车库的使用用途,还是用作车库,砌墙改建后能更好地利用车库并且增加停车的数量。”张先生说道。至于业主所说的车库内的消防 通道等公共通道,他则表示原本只是停车库及储物间,并不是业主所说的属于业主分摊的公共通道,且改建后并不会影响小区内消防通道的使用。对于车库的权属问 题,“业主购房时分摊面积只有楼梯部分,车库产权并不属于业主,开发商有权对车库进行改造。”张先生补充道。
关于首层停车库权属是否如开发商所说,记者致电市住建局房地产权科了解情况。通话后该科一工作人员要求记者致电登记中心了解情况,当记者向登记 中心提出想了解梅园新村E组团14栋、15栋楼下的首层停车库的所有权时,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带着开发商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书到房产档案馆了解情况。 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查清楚,如果停车库含有业主共有的部分,开发商是否能不顾业主的意见擅自改造停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