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袁晓敏 记者张柯)近日,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要求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扶持、引导、规范为 重点,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综合素质较高、专兼职结合的广场舞工作队伍,规范广场舞活动。我市广场舞之前存在的场地少、队伍多、场地管理规范难、噪音扰民等 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记者近日到梅城华侨城广场、剑英体育馆广场、梅江公园等广场舞较集中的地方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我市城区登记的广场舞团队有120个,人数十到上百人不等。在剑英体育馆广场,领舞团队负责人古叔介绍说,广场2万平方米,最多可容纳 500至600人跳广场舞。市文广新局文艺科负责人说:“为了满足市民需求,相关部门一方面协调多个广场舞队伍错峰跳舞,另一方面增加广场舞活动场所。” 记者从市城综局园林科了解到,梅州城区(含梅县区新县城)73家机关事业单位腾出了约25万平方米的绿化面积供市民休闲活动,可以为近6000多名市民提 供跳广场舞的场地。
随着广场舞场地的增多,我市城市照明中心近两年增设了30至40个24米高的高杆灯。城市照明中心维修队的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城区共有100个 以上的广场路灯,每个高杆灯照亮周边近8000平方米活动面积。每个灯杆下配有一个插座,为保障用电安全,新增的路灯杆下的插座会放在不锈钢盒子中锁起 来,将其交由广场舞领队保管。市文广新局文艺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随着市民自觉性提高,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协调,广场舞队伍一般在晚上 9点前就会结束活动,音乐声调也尽量下调。
为了引导广场舞健康发展,梅州城区每年举办的群众文艺汇演中增加了广场舞表演,市文化馆也联合媒体举办广场舞大赛,今年将有70多支队伍参加。 市文化馆副馆长郑环宇介绍,目前我市大部分广场舞的动作学习都来自网络,在音乐和动作方面自由性较大。我市的广场舞规章制度的制定已经被提上了议程,其中 包括对客家传统歌曲进行编排作为舞蹈音乐,将有助于广场舞的规范管理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