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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一读者:单独夫妇可以再收养一个小孩吗?

   日期:2015-09-04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58    
核心提示:大埔一读者:我夫妻俩是单独,现有一个孩子,经济上有能力再养一个,但我妻子年纪大了不想再生,而我一个亲戚有三个小孩,经济条

大埔一读者:我夫妻俩是单独,现有一个孩子,经济上有能力再养一个,但我妻子年纪大了不想再生,而我一个亲戚有三个小孩,经济条件不好,我能否收养那小孩?

大埔县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 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的规定,你不符合收养你那个亲戚其中一个小 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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