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上堆放了砖头、泥沙等建筑材料。
本报讯 (记者钟智跃)8月31日下午的一场暴雨,使梅城多处内涝水浸。然而,对于华南大道的丽映尚城9栋住户们,内涝没造成影响却因“楼顶水”遭殃。该栋天台被建筑材料堆放而堵住了排水口,导致积水大量冲进楼道,底下住户为此叫苦不迭。
天台上堆建筑材料,堵塞排水口
9月1日记者来到丽映尚城9栋,当时电梯已被停止使用,只能爬楼梯。从8月31日下午5点开始,该栋楼从楼顶渗出大量水,一下子就从上到下冲刷 了整栋楼的楼道。“我7点半赶回家,电梯已经停了,只能爬楼梯上楼,全是水‘哗哗’地往下冲。”住户廖女士说,这是因为10楼天台被人用建筑材料堆满了, 水排不出去。
记者来到天台看到,堆满了砖头和泥沙,据住户们介绍,这些材料是9楼住户的。“这个小区买了9楼就送楼顶天台,基本都把天台给搭建起来了。”廖 女士说。无序堆放的砖头和泥沙把天台的排水口堵塞了,大雨倾泻后导致整个天台层面泡水,水满之后流进了楼梯和电梯。住户们发现后立刻联系物业,却发现10 楼天台被9楼住户锁住了,门无法打开。“天台是全体业主的公共地方,怎么可以独占呢?”对此,住户们感到气愤,据他们表示砖头等材料年初就堆放在那里了。
在9栋负一层的电梯厅内,积水正被机器抽取排出,电梯已无法使用。记者了解到,8月31日下午开始的强降雨,丽映尚城的地下停车场排水及时,没有造成水浸,但廖女士家所在的9栋却因为“楼顶水”遭殃。
随后,记者找到小区物业。据物业工作人员表示,9栋楼道被水冲刷的情况确是楼顶天台积水所致。对于天台被占用一事,工作人员说该小区的天台都是公共区域,已通知9楼住户“不能再建”。然而,记者走访该小区发现,基本各栋楼层的天台都被搭建改造。
天台为业主共有不得私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 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本报法律顾问、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中强表示,天台属业主共有部分,适用该两项规定。另外,参考《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 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刘律师表示,对于 相关违法行为,该栋建筑的业主均可向城管部门、住建部门投诉要求恢复原状或向法院提出侵权之诉。
此外,《消防法》第28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锁住楼顶逃生平台,明显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