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彰显司法公正 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5-08-01 梅州日报13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刘野通讯员涂中南)昨日,市政协主席李金元率部分市政协委员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他希 望全市法院始终把公正司法当

本报讯 (记者刘野 通讯员涂中南)昨日,市政协主席李金元率部分市政协委员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他希 望全市法院始终把公正司法当作一把“标尺”,坚持司法为民,彰显司法担当,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市政协副主席叶解春、彭广福,市中级人民 法院院长刘思彬,市政协秘书长曾祥海等参加。

视察组一行先后参观市中院立案大厅、客风园、院史室、图书馆等办公办案和文化场所,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委员们认为,近 年来,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中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各级各界的充分认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 了突出贡献。

李金元对全市法院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发挥法院作用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主动作为,努力在维护社会公平上实现新突破。全 市法院要始终把司法公正当作一把“标尺”,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强化司法社会责任,加强司法宣传,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 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二是善于作为,努力在推动振兴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树立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三个至上” 的原则,找准审判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三是敢于作为,努力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要 积极抢抓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梅州法院工作实际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扎实稳妥开展好各项改革。四是 积极作为,努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获得新进展。通过学习培训、强化考核以及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 平,推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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