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万困难、高龄老人老人获赠意外险

   2015-07-13 梅州日报70
核心提示:梅州网讯 (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杨伟星)日前,《梅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及60周岁以上困难群体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方案》

梅州网讯 (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杨伟星)日前,《梅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及60周岁以上困难群体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方案》出台,规定自今年起由我市财政部门出资,为全 市符合条件的困难、高龄老人投保,每人每年20元。据测算,此举可惠及全市约20万老年人。

为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 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将为80周岁以上(含)的户籍老人、60至79周岁的户籍困难群体老年人(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及“三无”人员)投保老 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列入市政府今年十项民生实事。据民政部门初步测算,目前我市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约14万人,60至79周岁的困难群体老 年人近7万人。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保障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意外住院津贴、意外伤害医疗等内容。根据方案,由我市、县(市、区)财 政共同出资,由民政部门代表政府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参保对象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合同,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进行投保,每人限投一份。《保险方案》实施时间 暂定三年。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到当地承保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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