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提至3000元

   2015-07-01 梅州日报116
核心提示: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民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标准从原来每张床位

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民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标准从原来每张床位2000元提至3000元,以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此标准,全市预计将投入895.2万元。

梅州网讯 (记者李艳良)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民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补贴标准从原来每张床位2000元提至3000元,以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此标准,全市预计将投入895.2万元。

据了解,我市现有民办养老机构24间,共有床位2984张,今年将突破3000张。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市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 施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35张以上。同时,我市将以敬老院为基础,利用现有场地或镇(街 道)撤并后空置的学校、政府办公场所等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等办法,力争到2017年底前建成至少2所以上区域性敬老院,并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 心。

《意见》还对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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