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练海林 通讯员黎为科)记者在昨日召开的梅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我市将于今年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副市长李远青出席会议。
根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2020年形成系统完善的保护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我市积极主动开展该项 工作。从本月起至6月,省督察员将到各县(市、区)巡察部分保护项目,通过实地勘察、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调查了解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 形成督察意见,向市政府、省住建厅反馈。
李远青强调,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保护好风貌特色、历史格局,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 要工作。各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历史建筑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目标,全面启动并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及建档工作,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设立 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负责相关资讯、审议和评定工作,并要加强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联动开展历史建筑保 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