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练海林 通 讯 员 申 健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重点工程。然而“涉气”的五个指标中,我市除了一个接近达标外,其他均未达标。要治理大气污染,推进污染企业锅炉整治、治理扬尘、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每一个目标任务都任重而道远。
城区空气质量全年总天数85%须“良好”
据了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26个考核指标,不少指标都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 “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 定达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及“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这5项指标与大气污染 防治关联性更大。根据目前实际,这5项指标中,我市除了第1项接近达标外,后面4项均不达标。
记者了解到,2014年我市PM10年均值为6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第15名。全年达到优的天数119天,良好的天数215天,优良率 92%。空气质量方面,对比模范城市考核要求,PM2.5监测及监测数据发布方面未能完全达到要求。市创模办有关人员说:“我市空气质量基础较好,但是空气质量是动态的,它与企业排污、机动车尾气、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等息息相关,随着各类污染源和车辆的不断增多以及梅州建成区的不断扩大,维持好空气质量依 然需要下大工夫。”
完成四大考核指标依旧任重道远
记者从市创模办提供的《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中看到,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这一项,我市2012年(创模规划基准年)机动 车环保检测率仅为48.7%。由于梅州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一些老旧车辆未按时检测等,该项检测工作相对滞后。而在“清洁能源使用率”方面,近年来尽管我 市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但资源能耗大的产业较多,煤炭消费增长,导致清洁能源使用率逐年有所下降。在“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万元工业增 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方面,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实施进度滞后,企业环保档案不够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未全面落实、排污企业未能全面稳定达标等依旧是问题。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负责人介绍,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这一重点工程,目前重点需要治理大气污染企业,加大对燃煤电厂、水泥、锅炉等重点企业大气污 染源的执法检查,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尽快完成锅炉整治任务。省下达我市2014至 2015年完成276台锅炉整治任务,2014年完成151台,今年仍需完成125台。同时,继续加强城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综合整治,增加城市道路冲 洗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完成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据统计,省要求我市从2014至2017年共27352辆(每年6838辆)黄 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2014年我市完成12420台,仍有一半淘汰任务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