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李艳良
通 讯 员 胡家连
梅江区某小学学生沈某因无故遭同学殴打致伤,而学校及相关人员却不愿赔偿。派出所主持调解未果,沈某父母通过法律援助,最终获得了学校2万元赔 偿金。这是近年来的一起典型法律援助案件,而我市法律援助机构每年承办的案件1000多宗,法援网络覆盖至全市各村,使我市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的合法 权益得到保障。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法援机构承办案件457宗,接待咨询人数6703人次。而目前,市、县两级已建起9个法律援助机构,各个镇、村也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法援网络建设已实现全市覆盖。
“法律援助的受援者多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情况比较特殊,案情也比较复杂,因此法援律师不仅要有过硬的能力和法律知识,还要有耐心、爱心和细 心。”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陈珠娜说。据了解,因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法援处曾先后被广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司法部 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等多项光荣称号。
去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出现了新的变化。“法援处承办的刑事案件明显增加,因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以后法律援助范围扩大了,时间也提前了。” 陈珠娜说。而梅江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克熙则表示:“法援范围扩大,我们的任务更重、工作量也更大了,但对当事人来说,他们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公 安的执法也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