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支付能力,却在7年半内拒付小孩抚养费,执行法官规劝时反而态度蛮横的廖某,日前被大埔县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
廖某与吴某育有一女,后夫妻感情不和,于2007年离婚,约定女儿由吴某负责抚养,廖某则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至小孩18岁止。不料,廖某 却从未支付过小孩抚养费。2013年7月,吴某向大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廖某称,吴某阻扰其对女儿的探望权而拒付抚养费。对此,法官耐心敦促规劝,但廖某 不为所动,反而恶言相向。鉴于廖某的行为较为恶劣,法院遂依法对廖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廖某的家属代为偿还部分款项之后,大埔法院依法对廖某解除了强 制措施。(黄义涛 杨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