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张冠华 王志强)梅城部分人力三轮车私自加装电瓶,车主不用费力就能让车在路上“飞驰”,殊不知其中潜藏安全隐患又违法。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上路查处此类车辆。
6日,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联合相关部门上路查处已禁行的机(电)动三轮车和加装了动力的人力三轮车。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这两类车辆都大大 减少,但并未绝迹。记者看到,仍有一些违法加装电动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和机(电)动三轮车驶上机动车道,甚至逆向行驶,而且这其中大部分三轮车上还坐着乘 客,甚至有非残疾人驾驶贴有残疾人统一标志和编号的机(电)动三轮车上路载客。
在查处过程中,大部分车主都能配合执法。但有小部分车主心生不满,与执法人员对峙。6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梅江二路拦下一辆后座上 放有电瓶且在辅道逆行的人力三轮车。车主坚称没有加装动力,电瓶是准备拉去售卖的。双方僵持20多分钟后,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查扣了该辆人力三轮 车。在采访中,该名车主也道出自己的苦衷:孩子患病入院,需大笔钱医治,而家庭收入低,加上年纪渐大,体力一天不如一天,才采用加装电瓶以多做生意的方 式。
据了解,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后确实能节省人力,但由于没有转向灯等配套装置,加装动力装置后,车速过快,极易造成事故。除此之外,人力 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还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9项明确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为了维护道路交通 安全,执法人员对此类车辆都是见到一辆查处一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乘坐非法并且存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