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8部门将联合开展旅游执法和专项整治

   2014-11-07 梅州日报59
核心提示:(见习记者刘晓娟通讯员谭振宁)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 见》)。这是《旅游法》实施

(见习记者刘晓娟通讯员谭振宁)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 见》)。这是《旅游法》实施以来,我省首个地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意见》提出,我市将成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 导小组,旅游、工商、公安、交通运输等18个部门将建立常态化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在节假日、重大节会活动等重要时间段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

《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旅游部门将负责监管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和导游、领队服务行为的违法行为,统一受理旅游者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监 督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而工商部门则要肩负起旅游市场中的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对旅游市场中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查处利用合同格式 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配合出台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公安部门要肩负起查处旅游车超载、出入境违法行为和假冒旅游网站,监管旅游景区等旅游接待设施 的公共秩序,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游客等不法行为。质检部门要负责对旅游区的客运索道、大型游客设施进行安全监察。物价部门负责旅游市场价格 监管,依法查处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报价招徕旅游者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意见》提出,要建立旅游统一受理机制,全市旅游投诉电话为“12345”政府热线,旅游部门为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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