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缘起:日前,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为8名街头艺人颁发了《上海市街头艺人演出证》,要求持证的演出者在为期一个月的试点期间“持有证书、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表演活动。
■陈晓燕
抱一把二胡,坐一张小凳,面前摆一个大碗,然后演出者摇头晃脑地弹奏一些稀奇古怪的音乐,这个画面就构成了多数市民对街头艺人的全部认识。为了 吸引观众增加收入,这些人常常出现在人流如梭的旅游景点、繁华的闹市区,无序的演出既影响了交通,又影响了市容,其演出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根本难登大 雅之堂。因无人管理,反而越是夸张的艺术,吸引了越多的关注。因此街头艺人都是各大城市管理机构“关注”的对象。
然而,对待街头艺人的管理,各大城市大多是非赶即罚,实行“堵”政。大禹治水,在疏而不在堵。上海市让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是一项有益的“疏” 政。首先“演出证”规定了其具体的演出地点,这样就规划性的避开了繁华的商业街区,解除制造拥挤交通的后患;其次规定了演出时间,不会在三更半夜听到“天 籁之音”而扰民,也不会在上下班高峰期占路阻碍交通。另外城市管理者也可以对街头艺人的艺术加以监督,提高艺术的本质,避免演出内容良莠不齐。
当然,如此亲民的政策,似乎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相关部门是动用了一年的时间才颁发出此证,又经过了专业的培训,期间的花费由谁来承担?其次, 新闻中提到是从上海市100名街头艺人中选出了8位颁发了“演出证”,8%的比例是否太低?另外,办理此证手续是否简单,是否需要费用?倘若街头艺人在办 理过程中程序简单,费用低廉,笔者认为如此有益的尝试应该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