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司法局局长温勇登做客“梅州发布”微访谈,围绕有关司法方面的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记者 李玉娇
1、“小产权房”买卖公证处不予受理
网友“嘉嘉1988 ”问道:他亲戚购买了小产权房,请问做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上线嘉宾回答,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镇政府或村 委会颁发。通常小产权房包括两种:1、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一般这类房屋是属于该集体所有,除内部人员外,任何人都不能购买。2、是建设在集体企业 用地或非法占用耕地上。“小产权房”买卖公证处是不予受理的,除此外的合法房产办理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的。
2、刑释人员自主创业有政策扶持
网友“欧阳文凯2013”问:刑满释放人员自主创业有无优惠政策?
上线嘉宾回复,鼓励刑释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工商部门在办证照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人民银行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合条件的刑释人员创业、 就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对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小额的担保贷款;税务部门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按照 每户8000元为限额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发生医疗纠纷后可选择四种途径解决
网友“徐秋英 ”问:“我去年到某医院男科看病,该医院把我的病情诊断为前列腺,并做了手术,但没好。后来又去梅县人民医院看,查出是皮肤炎转皮肤癌,现在医好了。我怀疑某医院误诊延误病情,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起医疗纠纷,要回赔偿?”
上线嘉宾答复,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2013年6月1日起实施)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一是赔付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向卫生局申请行政处理;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