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碰瓷女”5天找撞3次

   2014-05-08 473
核心提示:近日,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江南派出所民警遇到一件怪事:处理的三起交通事故,不仅情节相似,而且受害者为同一人。该局民警和市交警

近日,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江南派出所民警遇到一件“怪事”:处理的三起交通事故,不仅情节相似,而且“受害者”为同一人。该局民警和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 警通力协作,成功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女,23岁,韶关市人),一举破获多起以“碰瓷”为手段敲诈勒索司机的案件。

5月1日16时 许,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江南沿江路处理一宗交通事故时,发现“受害当事人”张某为近期辖区多宗相类似交通事故的同一人,且张某遇见处理事故的民警 后神色慌张,对民警的提问回答也漏洞百出。民警分析种种可疑迹象后认为,此事疑为“碰瓷”,于是将张某带至江南派出所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在派出所,办案民 警询问事主梁小姐、王先生、胡先生等3人后了解到,嫌疑人张某在3起交通事故中均以自己的自行车与事主的小车发生擦碰,然后均称身体多个部位疼痛,并以自 己的父亲是酒醉鬼、母亲生病治疗用了很多钱等各类情况来威胁车主,在协商过程中均提出需要1万元人民币的医药赔偿款。经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也如实供 述了其于4月26日至5月1日期间先后3次骑自行车与小车发生擦碰,然后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向车主索赔医药费共计2400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 嫌疑人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如遇到“碰瓷”行为,要及时报警求助。敲诈者往往是利用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掏钱息事宁人,不会报警。当其看到司机已经报警时,心虚胆怯下往往会终止违法犯罪行为,“识趣”地放弃索赔。(丘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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