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李盛华 实习生胡晓伟)从3月1日起,我市按省要求将试行关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新标准,规范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收费等标准。按照这个标准,高速公路救援中一到五 类车10公里内拖车收取基价,超过10公里加收,但都有一个上限价格,而吊车收取总费用。交通拯救队表示欢迎市民监督救援服务收费情况,出现“天价”收费 将从严处理。
拖车收费含基价和加收部分
1月27日,广东省物价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实 行政府定价管理,执行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拖车里程按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算,拖车服务收费包含基价和10公里以外加收两部分,事故车辆原 则上拖移至最近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停放。通知自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当事故车辆拖车里程小于(或等于)10公里时,仅收取基价,而当拖车里程大于10公里时,除收取基价外,拖车里程大于10 公里且小于 (或等于)35公里部分,按加收标准计费;拖车里程大于35公里部分,按规定加收标准的80%计费。但是,每一类型车辆出现故障要拖车时都有一个上限价。 以一类车为例,10公里内基价为360元,上限价为610元(详见表1)。
除此之外,吊车则收取总费用,包括吊车从事故或故障现场将车辆(含车载货物)吊运至拖车以及将车辆(含车载货物)从拖车吊运至卸载场地的整个过 程收取的总费用(不含拖车费)。按照通知,吊车收费因车辆类型而不同,一类车为900元,五类车最高为4000元(详见表2)。
通知还规定,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依法拖移高速公路违章停放车辆属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救援服务单位实施并收取费用,但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向救援服务单位购买服务。
出现“天价”收费将从严处理
记者就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的相关问题咨询了梅州市物价局。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省物价局发布的通知,一切将按照规定执行。2月27日,市物价局网站转发了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
此前,本报也多次报道过“天价”交通拯救。标准出台以后,如何防止 “天价”交通拯救费的出现?这是很多市民关注的问题。2月26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梅县扶大顺通交通拯救队的负责人汤先生。汤先生说,其拯救队目前的收 费比以往是偏低的,而且公司面前也正面临着用工难的状况。汤先生表示,欢迎市民监督和举报高速公路救援收费,若内部员工出现乱收费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 处理,必要的话还将开除或者调离岗位。
此外,汤先生还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意外要及时报警,切勿错过救援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