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蕉岭县南北兴家庭农场与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首笔蕉岭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0万元协议。
今年以来,蕉岭县按照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属确认和流转工作。南北兴家庭农场从蕉城镇湖谷村谷场分社流转两块土地,面积分别为69亩和9.27亩,经营期限为10年,经蕉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颁发 《产权流转交易签证书》,确认流转行为生效。而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专门出台《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开辟农地抵押贷款新品种,以蕉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颁发的《产权流转交易签证书》为抵押发放贷款。 (黄麟胜 涂永平 陈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