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不少退休职工纷纷致电本栏咨询,他们原为企业职工,后来企业破产了,现已退休并在社保领取养老金。原在企业的时候已参加职工医保,现在可否继续参加职工医保?
就此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科室。该局医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满20年的,可通过一次性或按月延缴的方式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1、一次性缴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以每年递增10% 计算,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2、按月缴费。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据了解,一次性趸缴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申请后再到所在地地税局缴交。我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在职人员报销85%,个人负担15%;退休人员报销90%,个人负担10%。转院和异地就医市外住院的 (不含常住异地和异地定居的)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李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