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林业局获悉,在日前举行的2013年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会议上,我市各县(市、区)和市属林场共9个单位参加了竞标评审,并全部PK成功,共竞得省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2.8亿元,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全部参评单位均成功获得激励性补助资金的地级市。
据了解,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至2017年,在2012年每亩18元的基础上,按每年每亩2元的幅度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其中0.5元用于基础性补偿,1.5元用于激励性补偿,建立激励性补偿机制。评审会采用自评、专项检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全省55个单位参加评审会,其中33个单位竞争成功,我市各县(市、区)和市属林场共9个单位参加了竞标评审,均获成功。五年内全省共安排激励性补助资金13.982亿元,梅州占了20%,竞争激励性补偿面积达2660 万亩。 其中五华5615.67万元、兴宁3185万元、梅江区1443.32万元、梅县区3735.88万元、 蕉岭1540.5 万元、 大埔4721.28万元、丰顺4581.85万元、平远2405万元, 市属国有林场496.28万元。
据悉,获得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的县(市、区)和市属林场,可结合当地实际,将其中的损失性补偿部分用于提高管护工作到位、林相好、碳汇多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进一步实现生态公益林差异化补偿。(罗娟娟 翁尚华 杨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