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位市民报料,称近日在梅城坐公交车时遭遇小偷。针对近期公交车上扒手频繁作案的情况,记者专门采访了梅州城市公共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梅江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支招,如何防范扒手。
现象:公交车上频繁被偷
10月21日下午3时,67岁的李伯在梅城江南路保险公司站上车,搭乘3路公交车前往市人民医院方向。一男子本来坐在他右边一排的座位,但不知为什么突然坐到他的身边。他觉得不对劲,提高了警惕,但回到家却发现,裤袋被割开了18厘米左右,钱包虽然没丢,但里面少了700多元。李伯推测,扒手用刀片割开裤袋,然后用工具把钱包里的钱勾出来。
近日,梅城一对夫妇搭乘公交车出门办事,将4000多元放在男方裤兜里,因车上拥挤没有空座位,夫妇俩均站着。途中,男士曾有几次感觉有人碰他,但因为妻子站在旁边,以为是她不小心碰到的,所以没有在意,下车后他才发现兜里的钱没了。
防范:多警惕不露财莫挤
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梅城投入运营的公交车全都装有监控视频,但视频录像一般只保留一至两天,所以,市民如发现财物丢失应及时报警。
针对群众反映公交车上扒手出没频繁的问题,梅江公安分局专门组建了便衣反扒中队,针对性开展“反扒”行动。警方根据侦破经验,为市民总结出如下防扒术:乘车时要有防盗意识,上下车时不要抢先、不要挤。要特别注意周围人员的动作,保护好自身财物。在转弯摆动、晚上光线不好、上下车拥挤混乱时更要提高警惕,以防扒窃分子趁机下手。市民在上、下公交车时最好不要把手机或钱包等放在外套衣兜、裤兜等较宽松的口袋里。乘车时要把包放在视线范围内。不要在公交站台上清点钱物,公交卡和钱包最好分开放置。若独自携带较多现款或贵重财物,最好改乘出租车或步行。如果非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乘坐公交车,要保持高度警觉,但外表要表现得自然轻松。如发现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以便警方尽快破案。
(李玉娇 袁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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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了扒窃就可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扒窃列入追刑范围。《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与以前规定相比,“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三种盗窃行为,由“结果犯”改为“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扒窃或盗窃,不管涉案金额多少,均以刑事犯罪论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