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岐岭镇荷梅村的村民刘国雄,一家三代都靠屋后种植的竹林和编织销售簸箕为生。从今年7月底开始,他家的竹林先后遭同村村民砍伐500多棵。追其原因,竟是对方要在附近建坟,对方称拥有山地权属,竹林影响了对方的坟地。
500多棵绿竹被砍违法
日前,记者来到荷梅村黄杞塘,在村民刘国雄老祖屋背后看到,大片竹林被砍断倒地,竹林后面是一个新建的坟地,占地面积有上百平方米(包括绿化)。
刘国雄向记者介绍,他的祖屋是其祖父1958年所建,屋后大片竹林,也是建房时所种,村里老人都可以作证。从祖父至刘国雄三代,靠这片竹林和编织簸箕为生。
“当时,祖屋背后都是无主荒山,所以我们才会在这个地方建房种竹,此后50年来,也没有人提出过任何异议。”刘国雄说。
然而,到了今年5月,荷梅村林湖村民小组村民钟某,就开始在刘国雄祖屋后山上为其夫建坟。“她说山地是她的,我的竹林种在她的山地上,还说影响坟地,所以7月28日,未与我商量就砍毁我的竹林。”刘国雄说,他发现后,立即报警,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也到场前来制止。
“7月30日至8月3日,对方又先后3次前来砍伐竹林,共计砍掉绿竹500多棵。每次我都通知了村委或报警,但事情至今还没有一个结果。”刘国雄说,按照每棵绿竹可以编制2个簸箕,每个簸箕可以卖15元计算,他损失超过1.5万元。“50多年都没有争议的山地,就凭一句 ‘影响坟地’,砍掉我大片竹林。”刘国雄说。
村干部表示不清楚事因
为核实情况,记者按村民指示来到钟某家中,但其家门紧闭,邻居称,钟某一家到江西去了。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荷梅村支书曾彩忠,他说他在深圳,会叫一名知情的干部与记者沟通。不久,一名为“刘益帆”的干部前来与记者交谈,但他却表示:“我虽然来处理过这件事情,但我只是来制止(砍竹),具体原因不清楚,要当事双方才知道。”
镇林业站:毁林建坟违法
最后,记者来到岐岭镇政府,该镇党委委员张雄光介绍,竹林属于刘国雄这是双方都认同的,但是钟某一家认为山地属其所有,双方在山地权属上存在争议。目前,镇林业站、司法所、村委已经着手调查山地权属,并走访了村里不少老人、干部等,但尚未有结论。另外,钟某一家砍了刘国雄的竹林这事,镇里多次调解,但未能成功,目前一方已向法院起诉,所以如何解决,需要看法院调解或判决。
对于建设坟墓,岐岭镇林业站负责人表示,毁林建坟属违法行为,在8月初得知情况后,镇林业站已经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钟某一家停建,限期拆除新建坟,并恢复原貌。如果坟地在期限内不拆除,有关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