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斯・埃内西有限公司 (又称法国轩尼诗公司)状告大埔县湖寮镇某商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这是市中院审理的第一宗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去年11月,市工商局在大埔县湖寮镇两商行查处了 “轩尼诗”等品牌和类型的酒188瓶,案值8万多元。经鉴定,上述酒均为假冒产品。法国轩尼诗公司随后向市中级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当日开庭,被告未出庭,市中院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国轩尼诗公司向法庭出示了厚达20厘米的证据材料,力证其享有 “轩尼诗”“Hennessy”“手持战斧图形”等商标专用权,且“Hennessy”“轩尼诗”已先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售卖标有此类商标假酒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
在此之前,该院已调解法国轩尼诗公司诉大埔县湖寮镇另一商行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经销商黄某承诺今后不再以任何方式侵犯原告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并支付赔偿款2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中院已先后审理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诉蕉岭两淘宝店主销售假冒完美日化品侵权案,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兴宁15家网吧未经授权使用游戏作品侵犯著作权案,法国轩尼诗公司诉大埔两商行销售假冒产品案。(巫乐庭 孔宁清)